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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分段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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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5/01/30)
聯合新聞網提供

財政部與巢運等公民團體就房產稅制改革達成四共識,包括實價課稅分段進行,初期僅就買賣利得實施房地合一課稅;僅有一戶自用住宅者,持有五年、售價在2,000萬元以內,將免徵售屋資本利得稅。

此外,巢運建議,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隨房地合一制上路而退場的規畫,應在課徵稅率上,納入依持有期間訂定不同稅率的機制,財政部表示會考慮。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8)日與巢運等民間團體,針對擬議中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改革方向交換意見。繼日前行政院長毛治國接見建商代表後,昨日的會談雖有行政院代表參與,巢運等公民團體仍將此次會談定位為與行政院的「會前會」,強烈要求行政院正視公民團體的建議,並點名毛治國出面表態不會獨厚財團。

巢運發言人彭揚凱指出,財政部對改革房產稅制誠意十足,也相信張盛和說「改革是玩真的」的說法。彭揚凱強調,堅持改革的目的不在打趴房市,不動產所得稅只要合乎「合理」「保障自住」與「抑制投機」的原則,就會高度支持。

彭揚凱轉述,雙方交換意見後,已達成幾項共識,包括接受財政部設定實價課稅應先以買賣利得為主的改革規劃。公民團體原要求房產稅制改革應一併將房屋稅、地價稅等持有稅納入實價課稅範圍,財政部表示時機尚不成熟,彭揚凱說,公民團體可以接受,暫不堅持。

研議中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向,公民團體不僅高度支持,更要求政府積極進行、不可退縮。至於課稅方案,雙方初步取得共識,為避免對自用住宅形成衝擊,僅有一戶房屋且持有五年以上、售價低於2,000萬元者,應予免稅。

不過,公民團體主張奢侈稅不能「裸退」,必須搭配持有期間長短,施以輕重不同的稅率,以抑制短期炒作;特別是出售持有短於二年的房產,應加重課稅,持有十年以上則減稅。

公民團體代表之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建議,房地合一採按利得課稅,奢侈稅則是就售價課徵,因此出售持有二年內的房產,合理的稅率,至少應是現行不動產奢侈稅的一倍,即最高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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