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營宅 脫貧可續租1年 | 0人 推薦此文章 |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2014/07/20) 聯合理財網提供 |
|
安康平宅改建為興隆公營住宅案,第1期D區預計明年開放入住,北市府昨天至地方舉辦說明會,確定未來租金將以周邊市價一至三成為起計基準,前3年月租金僅要1600元至9300元。
過去飽受詬病的「脫貧就趕人」管理模式,社會局說,未來低收入戶若脫貧,不僅可以原承租身分租金水準續租1年緩衝,3年租約期間也保障租約資格。
社會局科長林淑娥指出,目前青年與一般低收入戶承租公營出租國宅,租金分別以市價七成與四成計,最多承租6年。低收入戶承租興隆公營住宅,除前3年則可享市價一至三成超優惠租金,最多可住12年,但3年須換約一次。
安康平宅位於木柵路二段與興隆路四段路口東南側街廓,總面積達3.5公頃,共64棟建築,有1024戶面積12至14坪住宅,用於安置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戶。
市府計畫以10年時間,動用134億元,將安康平宅改建為北市「旗艦級」公營住宅。改建工程分3期,第一期D區272戶明年中完工,年底開放入住。
改建後的興隆公營出租國宅共3336戶,提供一房型(8至12坪)、二房型(14至18坪)與三房型(19至22坪)3種房型,至少有1024戶保留給低收入戶入住,780戶現住戶有優先承租權。
昨天議員李新在地方舉辦說明會,邀市府說明。現場不少住戶對於現在每個月只要繳交200至400元管理費,未來可能要繳交數千元租金,問能不能保留部分舊平宅開放續住?也有住戶質疑,以前幾乎是「無限期續住」,未來卻只能住12年。
林淑娥說,目前全市有2萬0218戶低收入戶,但卻只有1258戶享有平宅低租金優惠,相較其他低收入戶,安康平宅住戶相對享有較好福利,改建後不可能再比照過去;至於12年租期屆滿,若仍有社會救助需求,會視情形給與其他安置服務。
|
|
【趨勢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