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法 建商:先運轉再修正 | 0人 推薦此文章 |
經濟日報╱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2014/03/05) 聯合理財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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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普遍認為,若目前進行中的都更案被撤銷,先前無論是建設公司擔任實施者、或社區自組更新會,所投入的時間、人力和金錢,等於做白工、形同空轉,是極大的社會資源浪費。
遠雄集團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目前立法院的版本眾多,較理想的作法,應針對大法官糾正違憲條文的部分,例如包括同意門檻的調整、計畫核定前先舉辦聽證會、確保都更權利變換等案件要送相關權利人手中等,先行達成共識修法,讓都更案可以運轉,其餘部分再慢慢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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