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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建商違規蓋住宅 北市6區領照要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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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4/02/20)
聯合理財網提供

為避免建商違規興建住宅,北市府建築管理處月初發布「台北市不得為住宅使用地區申請建築許可處理原則」。除工業區,新增中山區美麗華等6區近50公頃土地,只要是單戶面積在600平方公尺以下,領取使用執照前須繳納保證金。

 

新增須繳保證金區域,包括中山區金泰段美麗華周邊、內湖區內湖五期、潭美段五小段、南港區南港經貿園區附近、士林官邸周邊,以及北投區科技產業區等6大區,凡是單戶面積小於600平方公尺(近200坪),就需繳保證金。面積介於300至600平方公尺,保證金折半計算。

 

保證金計算方式為當期土地公告現值,乘以住宅使用地區係數0.1,再乘樓地板面積。

 

以潭美段區域為例,土地公告現值每坪72萬,每坪保證金約7.2萬元;金泰段每坪119萬,保證金約每坪12萬元。若一切合法使用,6年後無息退還保證金,否則沒收。

 

建管處科長虞積學表示,為避免建商在工業區興建大樓,卻當住宅用,市府99年起就規定,工業區大樓單戶面積小於300平方公尺,就須繳納保證金;若單戶面積為150至300平方公尺,保證金折半,一旦發現違規使用,就沒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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