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寓裝電梯 新北市限制擬放寬 | 0人 推薦此文章 |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板橋報導 (2014/02/19) 聯合理財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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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老年人口漸增,市府為因應高齡者和行動不便者對電梯的需求,研擬放寬一般老舊公寓加裝電梯的違建限制,只要屬不危害公共安全或山坡地水土保持D類違建,且加裝電梯符合都市景觀改善條件,將可維持原狀加裝電梯。 新北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超過35萬人,許多銀髮族住在無電梯的5樓公寓,上下樓梯成了苦差事,但許多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若有頂樓或空地加蓋、陽台外推等既存違建,得先拆違建才能申請加裝電梯。 新北市都更處2012年曾簽准關於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的違章建築處理原則,申請加裝電梯補助的案件若有違建,只要不危害公共安全和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衛生等,就可依現狀保留並辦理建照。 都更處表示,去年11月新店區一棟36年屋齡老舊公寓,雖有遮雨棚等既存違建,仍順利成功通過申請加裝電梯。 新北市為讓其餘沒申請補助的老舊公寓也有機會加裝電梯,去年底由工務局研擬相關原則,希望比照都更整建案,放寬涉及違建老舊公寓加裝限制,近期將跨局處研議細節。 工務局指出,放寬限制雖可讓更多老公寓裝電梯,但也擔心若一窩蜂加裝,反而讓市容更雜亂,因此希望和城鄉局、都更處合作,規畫更完善的審議制度,讓老舊公寓加裝電梯時,也能提升改善都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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