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手機版會員中心 │我要登入加入會員市調表
之見築
最新消息 │ 廠商名錄 │ 豪宅特區 │ 預售專區 │ 大樓專區 │ 透天別墅 │ 建案圖書館 │              加入粉絲團 │ 討論區
發布日期: 月 ~
文章分類: 標題:
分享到:
辦妥戶籍 才能免奢侈稅
0人
推薦此文章
我要推薦此文章
經濟日報/嘉義訊 (2013/06/18)
聯合理財網提供

嘉義市林小姐問:所有權人適用特種貨物稅條例出售不動產辦竣戶籍登記相關規定為何?

 

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答覆:係指所有權人為換屋買新房地時,原持有符合同條第1款規定之房地(原房地),因出售原房地(買新賣舊)或新房地(符合該款規定之非自願性因素買新賣新),本人、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僅設籍在原房地或新房地,且其戶籍登記符合下列之一者:(一)所有權人出售已設籍原房地(或新房地),應於出售日(訂約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將戶籍由原房地(或新房地)直接遷移至新房地(或原房地);(二)所有權人購買新房地後出售原房地前,戶籍已由原房地遷移至新房地,或購買新房地後戶籍遷入前,即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而出售新房地,致出售時仍設籍在留供自住之房地。

按我回上一頁
【趨勢焦點】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聯絡我們  |   版權所有  |   責任免除  |   隱私權政策  |   個案免費登入
Copyright2020 瑋冠科技 . All rights reserved.  For bknet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客服信箱
 BEST VIEW IN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