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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實驗 不限獨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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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宇、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4/12/10)
聯合新聞網提供

許多長者雖有房子,卻因手頭沒足夠現金或收入,「窮到只剩房子」。內政部去年推「以房養老」方案,乏人問津,北市府15日起推出「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不再限獨居老人,就算夫妻或兄弟姊妹「雙老」,只要年滿65歲就可申請。

長者以房子換生活費,北市府表示,視房產價值和長者年齡,第一年每月最低1萬5千元,最高4萬3千元,每年還有1%成長,因應通貨膨脹,但僅限5組名額。

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記者會,市長郝龍斌(右)致詞後,聽取副市長張金鶚說明。 記者楊光昇/攝影

市長郝龍斌表示,北市目前有37萬5千多位65歲以上長者,占人口14%。但內政部去年推出的以房養老房案,卻限單身且無子女,房產價值還不得超過876萬,因門檻過高導致無人申請。

北市版有別於內政部版,不僅放寬有繼承人民眾也可申請,夫妻或兄弟姊妹雙人也可共同申請。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副執行長江瑞祥說,房產價值也沒設限,「就算住帝寶也可申請」,但最後會評估,給有需要的人。

以房價876萬元為例,65歲長者第一年每月可得生活費2萬1700元,一千萬元房產則增至2萬4900元,一旦房產價值達1800萬元,65歲長者就可領取最高金額4萬3000元。而876萬元房產,80歲長者第一年就可領4萬3000元。

市府社會局長王浩指出,長者往生後,子女或法定繼承人可選擇償還債務,取回不動產所有權或拋棄繼承。

若支付的生活費超過房產價值,差額由市府吸收;若房產價值高於支付的生活費,則可回饋繼承人。

房價增值部分,則以公式換算市府、繼承人分配比率。

社會局表示,申請時間自15日至明年2月16日,開放5組進行試辦。凡是設籍北市年滿65歲、且自有房產位於北市的長者皆可申請。

民眾可撥打免付費洽詢專線0800-368-508(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或至網站http://rmsc.ippi.org.tw/查詢。

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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