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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保證業務放寬 建商與購屋者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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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3/01/17)
聯合理財網提供

金管會放寬銀行辦理預售屋保證業務限制,保證額度可以不計入授信限額計算,此舉將有助建商辦理預售屋銷售。

 

根據內政部規定,現在建商銷售預售屋,都必須有相關保證機制,以保障購買預售屋民眾的權益。金管會官員昨(16)日表示,在此機制下,銀行有辦理預售屋「價金返還保證」業務,由銀行提供保證。

 

銀行提供保證時,萬一建商財務有問題,蓋到一半時倒閉了,無法返還購買預售屋者已付款項時,則由銀行負責償還。

 

在運作方式上,建商會先在銀行開立一個專戶(履保專戶-不動用專戶款),購買預售屋的買方繳交的款項,就直接匯入這個帳戶,建商不能動用專戶裡的錢,並設定質權給銀行。

 

對銀行來說,這個專戶等於就是十足擔保品,因此銀行辦理這項對建商的保證業務時,保證額度可以不計入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授信限額計算。保證也是授信業務的一種。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銀行法相關規定,銀行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授信有一定的額度限制,如對同一法人的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淨值15%等。

 

對建商的預售屋保證業務,若不計入授信限額後,不僅銀行有更多的保證業務可以做,建商也可以取得銀行更多的預售屋保證額度,對購買預售屋民眾來說,權益是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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